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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小兵之霸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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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八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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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,我率一军,现在就杀过去,河套之地,也就这么大而已,还算不是真正的大漠,我率一军便可以搅他一个天翻地覆。龙腾小说 ltxs520.com不过,你把你的那一营骑兵借我,我的军士,只带着三天的粮食,你那一营骑兵,帮我送送粮食。”太史慈拒绝了黄叙先回军朱武关的建议,道:“你回去,和高顺大哥商议一下如何向匈大营推进的事。相信华雄亦已经解决了一支匈骑兵,就让他带率余下的几支骑兵,前去与我汇合,然后我们骑军会直大军之后,先灭了那些匈,断了匈大军的供给,如此,他们必然会了阵脚,到那时,你们应该也可杀到朔方了。有我骑军与你们的大军虎视眈眈,相信于扶罗也不敢在那样的况之下,返渡黄河逃走吧?只要他略一迟疑,相信主公他们亦已经从崖门关出关,绕到他们的背后去断了于扶罗的后路。河套之地,就将会是于夫罗的埋骨之地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好吧,子义大哥你要小心。”黄叙稍加思索之后道:“不过,给你送粮的事就不用了。匈已经到了河套之地,他们的族,亦已经渡过了黄河进河套,这些族,携带着大量的牛羊,他们不可能都聚集在朔方郡城之内的。必定会在河套之地分散放牧。因此,我相信你们的粮食供需不会缺。我这营骑兵,就给你一起带去吧。营将是张醒,是个才,如果你看得上,战后就把他调去骑军吧,不过,将职最好升一升。不能平调。”

    “哈,还是子良兄弟你细心一些,没错,现在河套之地到处都是匈,我们怎么会缺少食粮呢?不过,你这是向我荐将?”太史慈意外的望了黄叙一眼,好笑的道:“好吧,行,如果是个才,我就要了。不过。如果是想靠关系,那可不好意思咯,骑军以后归子龙统率,接回给他后,如果他觉得不行。也会撤了,他比我更加没有分可说哦。”

    “子义大哥放心吧。那家伙。当初差点给子龙砍了。”黄叙偷笑的道:“打仗不错,就是偶尔犯纪,一次把一个姑娘给强了。”

    “哦?有这样的事?咋会事?”太史慈不觉有点意外。

    “他误会那姑娘是土匪的,觉得就算是关进了俘营,他也一样可以弄到,就先上了。谁知道那姑娘是被抢去的百姓子。子龙知道了此事,便要斩了他正法纪,幸那姑娘明大义,苦苦求。最后那姑娘与张醒走到了一起,他也从小兵做起,现在是都尉营将。”黄叙解释一下道:“嗯,另外,他还是跟随主公最早的义兵之一,当初的十八亲卫之一。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。”

    当时张醒等几十个义兵,与最早投效刘易的黄忠、黄叙、颜良、文丑等都非常熟络。赵云与太史慈等反而不太熟悉最早追随刘易的。事实,当初赵云也斩不了那家伙,估计真要斩的话,肯定会有不少。弄了一个的事,除非要抓典型震摄军纪,以及其况非常恶劣,要不然都不会轻易的斩了军中将士。当然,军纪那是一定要给军士说清楚的,如果军部要认真的话,谁敢犯了这条军纪,谁都要落地。

    当初刘易与众将定下这条军纪的时侯,其实也只是出于震慑军士而定下来的。按刘易原来的想法,这条军纪在世还真的不太适用,如果不是新汉军有一系列可以解决军士需要的办法,那么这条军纪就算是想在军中推行都不太可能。男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,如果是一般的百姓也就罢了,连敌都不能碰,还真的不太合规矩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新汉军有了这样的一条规定,也是有许多好处的,最起码,可以让军士有一个道德准则去遵守,让军士一般都不敢触犯这个底线。对军队形成一种良好的风纪至关重要。另外,还可以让军队军士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磨擦。因为而引起军士斗殴结仇的事,哪个军队当中没有?尤其是打仗的时候,俘虏到敌,谁不想染指,新汉军有了一个如何处置俘虏切实可行的方案,就让军士自觉了许多,不会冒触犯军纪遭杀的险而犯事。

    太史慈了解事经过后,不禁有点莞尔。点道:“那好吧,张醒那一营骑兵我就带走了。你回去准备吧。我走了,就算不能追上,我也要追得他们闻风丧胆!”

    “好,一切小心。”黄叙与太史慈拱手告别,把张醒叫来,各自分行动。

    一军有十营,约二万五千马,太史慈所率这军骑兵,虽然经过一场战斗,但几乎没有什么减员。太史慈把两营为一路兵马,共分成五路,分别由军中的正副军统将及师将等率领,太史慈就与张醒为一路,共六路兵马,分别向远处逃窜的匈骑兵追击。

    这一天,马蹄声响彻整个河套平原。

    太史慈与张醒,认准了其中一支约有三千来马的匈部族,拼命的追击,虽然远远的看到追不上,但也不会被甩掉。

    这支匈部族,原本是北匈的部族,他们族长得罪了北匈当中的一个大部族,不得己,才返回南匈部族,投靠了于扶罗。

    北匈部族,因为在遥远的北方大漠生活得太久了,和一些当地的异民族聚居,已经涉及到西方的白种,混居所造成的影响,就是他们的种越来越多混血儿,从秦未时期汉初之时分为南北匈,到现在已经过了三两百年的时间。所以,这一支匈部族,其实也不算是纯种的匈了,他们带有一点白的血统,所以,这些匈的肤色,要比南匈的肤色白皙了不少。也长得高大一些。看上去,更像是后世的新疆回族

    他们的部族首领。叫哈特哈姆斯。其嗜血却非常狡猾,非常懂得左右逢源,要不然,凭他这个只有万来的部族,早就被别的大部族吞并了,又岂容他返回大漠南部,投靠了于扶罗?

    不过,他也非常胆小,可能正因为其胆小,所以才能够一直都活得好好的。

    他现在。还真的被太史慈追得他心惊胆颤,都想哭了。他刚从北大漠回到南匈,还没有以汉打过道,本来以为投靠了新主子,就可以吃香喝辣的。从此丝绸裹身,美在怀。他听祖上的说过。汉有漂亮柔软的丝绸。有美味可的美酒,有温柔如水的美,汉,肌肤柔细腻,要比他们匈漂亮得多,不似匈那样皮肤燥。摸上去如摸着沙子一般。

    嗯,他更听许多匈说过,汉当中,遍地是黄金。到处都是财富,只要到汉的地方抢一把,就够他逍遥快活一辈子了。

    哈特哈姆斯可是非常心动的,一听到要到大汉朝当中抢夺,他是第一个报名了。

    别看哈特哈姆斯并没有到过大汉,没有对大汉造成什么的伤害,可是,他们还真的不是什么的好,在大漠当中,坏事做尽的。经他手灭了一些小部族,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。丽丝,其实就是他从北匈带回到南匈来的,当然,不是他这一个部族去抢回来的,而是他从别的到远东去抢掠回来的部族手中买下来的。

    以他部族的实力,除非是依靠一个大部族,跟着一个大部族去抢掠,要不然,是不敢去到太远的地方抢掠。只能就近的欺负一些小部族。

    用汉的话来说,哈特哈姆斯,他其实就等于是匈当中的强盗。嗯,事实匈都是强盗,哈特哈姆斯只是强盗当中,欺善怕恶的那一种强盗。

    当他看到长城的雄伟,看到城上的新汉军的时候,他就感到有些不妙了,拥有着一道如此雄伟长城的大国,他真的很难想象凭他的这三、四千族兵马去攻打是什么的后果。如果只是他一个部族,他肯定是不敢去招惹汉的。在他心内,觉得只有疯子才会去招惹。

    还好,他是跟着另外一些部族一起到了汉长城之下的,否则,他可能早就逃跑了。他一时为了面子,觉得另外的几个部族都没有逃跑,在似乎没有什么的危险之下,他如果先逃了,就要被笑话了。

    在匈当中,南匈也看不起北匈,觉得北匈都是胆小的懦夫,是怕了汉才北迁的。哈特哈姆斯可不想再授话柄,坐实他哈姆一族是懦夫的名号。

    所以,他是硬着皮,与那几处部族留在汉长城关前察看况的。

    但是,现在他还真的的后悔了,他后悔,后悔怎么不早走,哪怕是再与于扶罗反目成仇,然后再逃回北匈,他也不想与汉军手啊。这个,实在是太让觉得可怕了。他们北匈,在大西北的远东地区,对付那些比他们更高壮的白种,他们都从来没有听说过自己的族会被别上万上万的杀害的。这才几天的功夫?他们所得到的消息报,已经死了十多万匈。呃,这个,如果是拿他哈姆一族的这三、四千兵马来说,那就是已经死了几十遍了。

    汉军这么厉害,还打什么?

    所以,他现在,就是一心想逃走,想甩掉汉军的追击,远远的逃回大漠去。甚至,他也不想再去见匈大王于扶罗了。他现在觉得,于夫罗肯定是疯了,汉那么强大,那么多兵马,他四十万大军虽说的确不少,在大漠,完全可以称雄,横扫一切了。但他亦听说过了,现在的大汉叫什么的新汉朝,家有上百万的汉军,于扶罗这区区四十万骑军,如何与家百万大军相抗?还敢主动去招惹汉军?于扶罗肯定是疯了。

    如此,别看哈特哈姆斯现在有四千马,追击他们的只有两千来马,可是,他却真的不敢停下来与汉军骑兵一战。

    追得真紧啊,哈特哈姆斯都没敢停下来喘一气。

    可是,被追了一个多时辰,他们在大漠逃了百来里。可还是没能摆脱汉军的追踪,他们的战马,似乎也已经累了。

    他的战马,似也非常疲劳,跑不动的样子。

    还好,汉军的战马也好不到哪里去,他看到汉军的骑兵停了下来,哈特哈姆斯这才松了一气,马上命令军队休息,快点给战马喂食一些料。

    可是。他们刚刚才休息一会,汉军骑兵又动了。

    如此,他又不得不逃。

    哈特哈姆斯被追得真的想哭了。其实,他有几个部将,对他说汉军骑兵似乎数不多。他们比汉军多了近半,回与汉军一战或者可以把汉军击败。如此。他们就不用逃了。

    但是,哈特哈姆斯觉得,汉军骑兵既然敢来追他们,那么这些汉军骑兵肯定是有所倚仗的,要不然,以为汉军都是傻的啊。明明可以一眼看到自己的骑兵要比他们的骑兵多,没有倚仗,他们还敢来追吗?所以,他训斥了那些部将一顿。然后继续埋寻路狂逃。

    这个,也要算哈特哈姆斯倒霉,分开逃窜的计划,是他向另外的那些匈部族首领提出来的。当时一急之下,他居然忘记了向别的部族借几个向导。他是北匈,其部族最少有两、三百年没有回过南匈的地方,对于属于汉的河套之地更加的不熟悉了。

    他原来跟着匈的大军走倒没觉得什么,但现在,他本来想逃回匈中军大营的,他却迷路了。

    逃跑之间,一条大河拦在他的面前,使他一下子面如死灰,居然逃到了河面宽阔,河水又急的黄河边来。这一下,他逃无可逃了。

    如果按匈的习,在逃无可逃的时候,他一定会拼死反抗,作鱼死网的困兽之斗的。可北匈与南匈有点分别,特别是北匈,他们本就是怕了汉才北迁的。他们世代,都会向下一代灌输汉可怕的事,让其族不可轻易的去招惹汉,在耳濡目染之下,北匈,在潜意识之间,都对汉有着一点畏惧的心态。这个,也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族不敢随于扶罗一起向大汉进攻的原因。

    所以,当哈特哈姆斯面临绝境的时刻,他不是想着要与汉作困兽之斗,而是冒出了一个要投降的念

    其实,别说是这些还没有与汉军打过道的北匈了,哪怕是南匈,他们在绝境的时候,也不是一样向汉军投降?还不是一样要向汉称臣?

    哈特哈姆斯有这种念还真的一点都不奇怪。

    他实在也是非常惜羽毛的家伙,他知道,自己的族不多,就只有这三几千马,损失一个,就少一分力量。他们没有与汉军过手,并不知道汉军的战力。早前,一个个报,他们匈上万上万马被汉军杀得一个犬不留,他如何还敢再与汉军战?

    他现在,有三、四千马不错,但如果与汉军的两千战,他们就算以的方式,与汉军拼了一半马,那他也只剩下两千马,族一下子损失了一半,这也是他不能够接受的。

    所以,哈特哈姆斯做出了一个让所有都感到意外的事。

    他拨转马,不顾族的疑问或阻拦,硬着皮迎着新汉军走了回来。

    太史慈与张醒等,也追得一肚子气,这些匈,还真的太能跑了,如果再追下去,估计天色一黑,就肯定追不上了。

    不想,追到了黄河边,这就停了下来,一个看上去身上衣甲还算整齐,戴着羽皮帽的家伙从匈群当中走了出来,直向他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看到这个况,太史慈也一时不明所以,被这个家伙弄得一愣一愣的。

    一旁的张醒见状,拍马前出,举刀指着来喝道:“你是何?”

    哈特哈姆斯见有汉将前来喝问,居然没有一点自己是一族首领的觉悟,直接从马背上滚了下来,双膝跪地,不停的叩首道:“军、军,军爷,不要动怒,我、我是代表哈姆一族来投降的。请汉军爷高招贵手,放过我哈姆一族,请、请问,你们汉军最高职别将军是谁?可、不可以让小的一见?”

    “投降?哈姆一族?哈姆族?什么七八糟的?”张醒眉一皱,有点莫明其妙的道。

    也幸好,哈特哈姆斯学过汉语,嗯,北匈当中,有不少懂得汉语的,如此他才可以和汉流。当初丝绸之路兴盛的时期,汉很多商队往来大漠,所以,匈也从中派学了汉语回去,世代流传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是、是投降,我们可是真心投降的,我们原本就和上国大汉没有什么的仇恨,我们是北匈,才从遥远的大漠北回到大原来的,被于扶罗骗……不,着加了他们的军队,要不然,我们也不会来冒犯大汉的。”

    哈特哈姆斯的态度非常好,伏在地上对张醒恭敬的解释着。(未完待续请搜索,小说更好更新更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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