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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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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82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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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贝思知道二姐总喜欢些怪怪的歌词,调子也她所熟知的那些古典和流行音乐不同。她也学着二姐,让自己沐浴在那微寒的晨风里,尽呼吸哈得逊河上清冽的空气,顺嘴问了一句:“新阿姆斯特丹?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罗兰莞尔一笑。

    这地方在刚刚被欧洲殖民者殖民的时候,曾经被叫做“新阿姆斯特丹”,后来荷兰打不过英国舰队,将这片土地给了英国,从此“新阿姆斯特丹”改名叫“新约克”,也就是“纽约”。

    但事实上,“纽约”就是纽约自己,它自顾自蓬蓬勃勃地发展着,和它那些来自旧世界的昔管辖者已经不再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它不是“新”的某个城市,它就是它自己。

    罗兰带着贝思,从渡上下来,算是终于将双足踏在曼哈顿岛上。

    柯克太太雇了一辆马车,亲自在渡等待。罗兰和贝思见到这位和蔼可亲的老,都觉得心里温暖。

    “这么冷的天,哦,我的宝贝们,赶紧上车!”柯克太太招呼两个孩。

    “但是你们得自己把行

    礼搬上车来,”老太太解释道,“我们这里可不像其它地方,车夫不会帮你的忙的。”

    坐在赶车位上的车夫似乎听见了柯克太太的抱怨,转过身,彬彬有礼地抬了一下帽檐,算是默认了这种说法。

    罗兰三下五除二,瞬间把她和贝思的三个箱子全扔上了车——对于“种田选手”来说,这点力气活儿着实是小意思。贝思也对此司空见惯。

    倒是柯克太太看得惊讶不已:“你们的母亲来信说你们能自己照顾自己,看起来确实如此。”

    一时马车行动,两个孩坐在柯克太太对面,都好地打量着这座城市的街景。

    街道两边都矗立着高楼(三层以上的楼房对于乡下姑娘们来说已经都是“高楼”了),整整齐齐,密密麻麻。每一扇窗似乎都对应着一座小小的公寓,们在这里能以比较便宜的价格找到立足之地。

    街道上行很多,马车来来去去。

    当两个姑娘随着柯克夫下车的时候,贝思吃惊地看着各种肤色的都穿着差不多的衣服在街上走来走去去。在家乡的时候,贝思可从没见过这么多各色各样的

    耳边响起的则是来自天南海北的音,各种语言,各种音,尔兰音、德国音、波兰音……在耳边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柯克夫带着罗兰和贝思进了她的房子——确切地说,柯克夫是这里的房东,这一整座房子都是这位夫的。

    而这座房子里的几十个房间都被出租出去,租给了各色各样的陌生。柯克夫将两个姑娘带上了顶楼的一座阁楼,告诉她们:“这可以算是全楼最大的一个房间了,只不过是阁楼,略有些不方便。”

    罗兰和贝思却都很喜欢。

    房间在阁楼上,所以有一整面墙是倾斜的屋顶。整幅斜面屋顶上,开了两扇垂直的立窗。

    罗兰和贝思同时走上前去,将窗户打开,声、车马声……属于这座城市的勃勃生气一起从窗外传室内,整个房间

    似乎也在朝阳的映照之下亮堂起来。

    两个姑娘同时转身,一起向柯克太太道谢。

    “夫,真是非常感谢您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太喜欢这里了。”

    柯克太太慈祥地笑:“你们喜欢这里就好。”

    她补充了一句:“这个房间原先是一位来自德国的教授住着。目前他回德国去了,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来。这里有些书是他留下来的,你们可以随便翻阅,如果你们能看得懂的话。”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1见本文第17章

    2歌词来自theyghtbegnts的《stnbulnotste》

    第221章 、小位面19

    “一位来自德国的教授?”

    罗兰听了柯克太太的介绍,免不了有点儿兴趣。

    虽然制作方屏蔽了她对原著的记忆,但是罗兰还是有点儿印象:德国、教授、好像姓尔还是什么的……难不成,这位就是原著里乔的那位“空降”?

    “他是一个很有趣的,就是比较不修边幅。”

    柯克太太是一位非常健谈的夫,她对每一位曾经在这里住过的房客都了如指掌,开起来滔滔不绝。

    “他的姐姐嫁到美国来,但很可惜夫妻俩都过世了,留下了两个外甥无管教抚养,教授才到美国来,收留了他那两个外甥。但听说前一阵子他已经办妥了收养的手续,带着两个孩子回德国了。”

    罗兰看了一下房间里的形,心想:“不修边幅”这句评价真是准。

    她大致已经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副蓬蓬,穿着松松垮垮、掉了纽扣的外套,戴着一副眼镜的“教授”形象。

    此刻她面前的靠背椅椅背上,还挂着两只男的长袜子,袜子底部有相当明显的,和用线胡缝合的痕迹。

    柯克太太顿时有些懊恼地把那一对袜子给收了,扔在房间外面的洗衣篓里,一边说着:“我该让她们把这屋子事先收拾一下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乔、贝思,我的孩子们,你们随意检视这屋子里的东西,书本请尽量保留,教授说它们都是有价值的。其他东西没用了就丢掉吧,反正尔教授再也不会回纽约了。”

    罗兰很吃惊:什么……再也不会回纽约?

    这……“空降”那还怎么降的成?

    但是尔教授对于此刻的罗兰来说,只是他中转述的一个物。罗兰甚至没有为他“吃惊”的理由。

    罗兰只能和贝思一起,向柯克太太行礼,表示她们很感谢这位夫的收留与招待。

    柯克太太随即离开,留下话说是吃饭的时候再和她们谈谈,看看她们能帮上什么忙。

    罗兰和贝思则赶紧放

    下行李,动手打扫这间阁楼。

    她们迅速地打扫出尔教授留下的物品——全都是书,而且看起来都是近几年出版的版本,以英文书为主。

    罗兰猜想:这书的主可能是因为要带着两个孩子长途跋涉,所以没办法携带太多行李,因此将这些书留在这里。

    尔教授可能也曾经嘱咐过柯克太太,说这些书本都是有价值的东西,请她不要丢弃,万一后能遇到喜欢这些书的“有缘”。

    那位尔教授在她脑海里的形象顿时更加鲜明了一些。

    她随手翻开一本书至扉页,只见上面有用钢笔署名:“弗里德里克·尔,购于纽约,山姆书店。”

    原来教授的全名是弗里德里克·尔。

    罗兰抱着这本书,她已经接近完全勾勒出这个男的全部形象。他亲切、随和,他不修边幅,有时甚至得说他是邋遢……但是他学富五车,涵养甚好,对学生们都很耐心……只不过在学术问题上,会坚持他自己的观点,怎么都不肯动摇……

    贝思已经将另一本书籍上的灰尘掸去,轻轻地将封皮翻开。小姑娘轻轻地“啊”了一声,招呼罗兰:“乔,你看……”

    贝思在书中发现了一张照片,照片上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,脸庞和五官算不上特别英俊,但是很有棱角,再戴上一副眼镜,就有一种独特的气质,令着迷。

    罗兰接过这张照片,翻过来看,立即见到一行同样字迹的署名:“弗里德里克·尔,摄于纽约,一八六六年六月十七。”

    照片中的穿着一件厚呢子的外套——虽然这张照片摄于夏天。

    罗兰猜想:要么那年夏天十分寒冷,要么就是这位教授确实囊中羞涩。

    她放下照片,默默地和贝思一起,把房间收拾停当。

    罗兰一面收拾,一面理顺自己的思路:在这个“原版位面”里,原作者的化身,乔,恐怕并没有真正遇到这样一位尔教授,至少没有和他面对面相处过。

    但是这位教授留下的很多痕迹,足够让乔想象出这样一个

    血丰满的物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子里,发生的很多事都印证了她的这个猜想。

    比如抵达的当天下午,罗兰和贝思看见一个年轻的仆吃力地往五楼上提一筐煤炭——冬天就要来临,整栋房子里的壁炉都需要点着取暖。

    罗兰和贝思见那名仆太吃力,主动上前帮忙,仆千恩万谢之余,擦一把上的汗,说:“要是尔教授没回德国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罗兰立即把尔教授想象成为一个可以放下一切架子,帮别体力活的好。这种跨越阶层的热心肠,在位面里可并不多见。

    又比如在这座大房子里的餐桌上,们笑话某个吃得快且多的时候,会笑他:“你怎么和尔教授一样?”

    而这座房子里的孩子们则最喜欢将尔教授和其他比较。

    但柯克太太希望罗兰和贝思能作为家庭教师,管管这些孩子们的时候,这些小不点一起表示了抗议:“我们想要尔叔叔。”

    还有一个小不点慢慢地爬到罗兰面前,得罗兰不得不把她抱起来。小东西却用糊了满手水的小手拍拍罗兰的脸,问她:“尔叔叔去哪里了?”

    罗兰:这……

    她立即又自动给尔教授脑补了一个孩子王的形象。

    最终,罗兰幸运地逃脱了独自担当家庭教师的可怕命运,她、贝思和另外一名家庭教师一起接过了教养所有这些孩子的“重任”。

    温柔细心的贝思每天会花上两个小时,带着一个仆照料这些孩子的生活起居。

    罗兰则负责给这些小不点们上“体育课”,带他们捉迷藏、扮演士兵列队、骑木马……当她接近被这些力无限的小家伙耗尽体力的时候,会有另外一位年轻和善的士来接她的班。

    这位年轻士见到罗兰狼狈的样子,会非常同地安慰一句:“别怕,你现在这副样子比起尔教授那时,那可是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罗兰:……

    尔教授,您究竟是多著名(倒霉)的一个物呀?

    当然,在她听了所有这些故

    事与评价之后,尔教授几乎已经活生生立在她脑海里了,尽管这个物从未出现在她面前过。

    他是一位作者凭空想象出来,但又有迹可循的一个,“真实”的

    但因为没有真实出现过,一切美好而温存的优点,和那些诸如邋遢之类的小缺陷,就都能一一安排在这个身上。

    罗兰和贝思很快就都适应了这座大房子——这个小社会。

    纽约是个妙的地方,这里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们。

    这幢大房子里也是一样,们带着各种各样的音说着英语。

    他们的身份与职业各不相同。有些早出晚归,另一些则完全反过来。

    有些天生带有乡村生活所赋予他们的热,而另一些,身上的纯真已经消磨殆尽,看时满眼都是“都市”所独有的冷漠。

    这座房子里的大餐桌则是这个“小社会”的直接浓缩。

    这座房子里每天供应一顿晚饭,限时供应,赶不上就没了。因此,在用餐时间,坐在餐厅里的大餐桌旁可以见到住在这里的几乎所有

    刚开始时,贝思因为太过羞怯,十分害怕上桌和这么多一起共进晚餐。

    但是罗兰半强迫地拉着她一起去了。贝思坐下来的时候,觉得大餐桌边坐着的每个都在专心致志地吃饭,没什么在看她。一颗年轻而忐忑的心,由此才渐渐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张餐桌边,坐着各式各样的,喜欢高谈阔论的单身汉,新婚燕尔的年轻夫,带孩子的主,还有习惯于在餐桌上抽烟或者看报纸的老年……

    贝思胆怯不已,但是在罗兰的鼓励之下,她已经能渐渐正视那些“邻居们”,观察他们的“大城市风范”,并且在这种观察中获得乐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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