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娶个姐姐当老婆(阴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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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火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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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休息之後,一行继续上路前进。龙腾小说 ltxsba @ gmail.com琼恩相信自己用秘法眼偷窥的事已经被科恩察觉,但沃金牧师绝不提此事,而且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知道的迹象和风,甚至没有朝琼恩多看一眼。琼恩自然也不会提及,只是暗中警惕,每当想起这个牧师吞食巨魔脑浆的那一幕,他就隐隐有些想呕吐的感觉。

    这种行为,绝非一个善良士所为,据琼恩所知,唯有一些邪魔的信徒,才会做这种类似的事渊三大恶魔领主之一的狄魔高根,他的信徒在祭祀时就会吞食受害者的脑浆。

    但这位苏尼·科恩并非邪魔信徒,他确确实实是沃金教会的高阶牧师,殿出具的证明,以及他的「金眼使者」身份,都说明了这点。

    琼恩不明白这是怎麽一回事,但显然这里面有名堂,他警惕着,留观察科恩的举动。梅菲斯似乎也同样,在听到琼恩转述秘法眼看到的景後,她表面上不动声色,彷佛甚麽事都没发生,但在行动中间,却有意无意地总是保持在科恩的左侧——一般都习惯用右手,左侧是相对防御薄弱的环节。梅菲斯和科恩并肩而行,牧师的左侧就是她的右侧,牧师的薄弱环节,就是她的优势区域。

    如果真要有甚麽事,梅菲斯便能在瞬间出手将他制服或者斩杀。

    组队出来办事,地方还没到,就已经相互提防,这让琼恩不禁觉得有些可笑,但现实如此,也没甚麽别的话好说。提防别,多留心眼,总比莫名其妙被了好。这个沃金牧师,确实颇为可疑。

    对於梅菲斯隐隐约约的防犯,科恩倒显得若无其事,他显然看得出来,但似乎全不在意。至於其他,事不关己,更加不会理会。夏拉非在前面引路,隆和贝纳索都默不作声,一行便在这沉闷得有些压抑的气氛中前进。

    他们再没有遇上巨魔,也没有遇上其他怪物,一路颇为安静。将至傍晚,夕阳渐垂,该找个地方安营休息了。

    「就在这吧,」梅菲斯说,这是一块比较开阔的高处,万一晚上被怪物突袭,也能及时反应过来,「今晚我和科恩守夜,」她行使着队长的职责,分派着任务,「我守上半夜,科恩守下半夜。」

    沃金牧师全无异议。众取下包裹,准备生起火堆,正忙碌间,陡地听见远处丘陵背後,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炸声。

    所有都被这突如其来的炸声猛地震了一下,待得反应过来,正要过去察看,就见一个影从丘陵後面出现,手里提着一根又长又粗的黑管子,上戴着顶黄色宽沿帽,压得颇低,看不清脸,上身穿着一件土灰色马甲,下身穿着蓝色长裤,背上还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大包裹,正慌慌张张朝这边跑过来。「请记住邮箱:ltxsba @ Gmail.com 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」

    琼恩正不知道这是怎麽一回事,就听见几声咆哮,紧接着看见四个食魔从丘陵後面追过来。

    食魔也是种颇为常见的怪物,幽影界里自然没有,但琼恩在巫师学校里曾经见过标本,也阅读过相关的资料,所以一眼就认了出来。食魔身高和巨魔差不多,但却肥胖——或者说强壮多了,它们的肤色自暗黄色至黑褐色不等,身上长满了隆起的色瘤结。食魔嘴大丶脖子粗丶发长,鼻子既阔又扁平,和巨魔的长鼻子完全相反,他们的眼睛是紫色的,瞳孔白色,牙齿和爪子全是黑色。实验室里的标本自然是经过了除臭处理,再说都不知过了几百年了,但据教授说,真实的食魔,身上有极其浓重的臭气,抵抗力差的,靠得近了都会当场呕吐出来。

    除了外形上一胖一瘦,一丰满一乾枯,迥然相异,食魔和巨魔还是颇有相像之处的。论力气,论强壮,食魔都不比巨魔逊色,而且它们一样都是弱智,当然这是以类的标准来看。巨魔比食魔强的地方,在於它们强悍到变态的再生能力;不过传说食魔是一种很容易基因变异的种族——据教授说,别看普通的食魔都是笨蛋,它们当中往往能变异出智力不逊色类,甚至略有过之的食魔巫师来,能无师自通地学会一些简单但却很有杀伤力的魔法。

    不过这四个食魔里,没有变异的食魔巫师。资料上明确强调过,食魔巫师这种变异品种的相貌外形和普通食魔是有很大区别的,它们更高丶更胖丶更强壮,发和皮肤都呈浅蓝或者浅绿色,额上还会长着一对白色的短角。

    看见食魔追赶类,虽然不知是怎麽回事,但琼恩本能地就伸手从袋里取法术材料,准备施法救。但有比他动作更快,梅菲斯已经提剑冲上前去。少绕过那个戴黄帽子的,拦住食魔,举起剑来。

    食魔手持木,正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,嘴角溢出白沫,追赶着那个黄帽子家伙,突然见有出来拦路,以它们的智力,也不管三七二十一,直接挥就砸。

    一阵风恰好吹过,将食魔身上的臭气卷到琼恩等这边来,所有的脸色几乎都变了变,贝纳索先生忍耐不住,弯下腰去几乎要呕吐。琼恩和科恩总算定力强些,屏住呼吸,慌忙退开,就看见武僧也冲了出去,看样子是打算速战速决,帮梅菲斯赶快把这四只食魔对付掉。

    梅菲斯贴近食魔,却彷佛半点不受臭气影响,银剑连挥,转眼间便砍断了一只食魔的胳膊。隆上前助阵,挥拳猛击,只听得骨骼裂声连响,一只食魔被他重拳轰中,顿时彷佛全身碎裂了一般,庞大的身躯软瘫瘫地倒地。这两都称得上是第一等的战士,对付那只被金骨骼强化过的双巨魔有些碍手碍脚,碰上这种食魔却轻松至极。

    不到片刻,三只食魔已经被杀死,只剩下最後一只见势不妙,转身就逃。梅菲斯正要追赶,却听得侧後方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炸,火光耀眼,一道黑光从眼前划过。

    和前面那次一样,但这次就在身边,所以声音更加震耳欲聋,连梅菲斯和隆这等物都不禁吓了一跳,更别说在後面旁观的琼恩等,感觉连地面都微微颤了一颤。只见刚才被食魔追得狼狈逃跑的那个黄帽子家伙,正举着他手里那根黑乎乎的粗管子,对着前方,那只逃跑的食魔已经仆街倒地,背上被炸开一个巨大的模糊血,却没有当即毙命,挣起来还要逃跑,被梅菲斯赶上一剑砍下来。

    这是……火枪?

    琼恩知道这个世界也有火药,是工艺与锻造之贡德发明的,传授给信徒,流传出来,但效果很差,因为使用时烟雾很大,所以又称为「发烟火药(smokepowder)」,并不单纯是科技的产物,里面混杂了一些魔法的成果。魂城拿到火药配方,甚至还进一步试验研制出了火炮,但效果实在不敢恭维,程虽然很惊,威力却谈不上强,而且据说只能连发十次,然後要冷却很久,否则就会炸膛。

    琼恩知道这其中肯定有甚麽技术上的问题,但他既非军事好者又非火炮专家,自然懒得多管。火药发明并不久,距今不过十馀年,也没发展出太多的相关产物,魂城研制出了火炮,据说贡德教会秘密研制出了一些类似手雷的东西,但也只是传闻,更没听说有谁发明火枪了。

    就算是个军事外行,琼恩也知道在地球上,火炮是比火枪先发明出来的,火枪其实就可以视为细微缩版的火炮。魂城研制出火炮也不过是近两年的事,火枪没道理这麽快就出现吧。

    但事实摆在面前,这个黄帽子家伙,手里拿着的,分明就应该是一支火枪……至少,是一支比较原始的火枪。

    更出乎意料的是,正被食魔的臭气熏得几乎要呕吐的贝纳索被这一声巨响吓到,再看那个黄帽子家伙,突然叫出对方的名字来,「邓肯!」他叫着,「怎麽是你?」牧师疑惑着,皱着眉,一边伸手在鼻子前扇来扇去,想把臭气赶走,「你怎麽跑这里来了?」

    原来还是个熟

    这个叫邓肯的家伙是个军火商,在宝剑海沿岸一带做冶金和火药生意,还算颇有几些名气。他是博得之门的本地居民,在城外的贝尔苟斯特镇(Beregost)有一座不小的庄园。贝纳索是晨曦殿的首席牧师,经常参加各种上流社会的宴会,有时便能遇上邓肯。另外这位军火商还是贡德的虔诚信徒,隔三岔五就要来城内的贡德殿礼拜——而贡德殿与兰森德尔殿正好隔壁,时间久了,也能常常遇见。

    邓肯虽然是个商,但最热心的倒不是做生意赚钱,而是兼职发明家,最喜欢的就是鼓捣各种发明——而且是危险的发明。自从火药被发明出来,邓肯欣喜若狂,连生意都不做了,全给手下去打理,自己除了例行去贡德殿,其馀时间就一门心思躲在家里,也不知道在鼓捣些甚麽。贝纳索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,不想在这里撞上。

    谈几句,得知他是因为需要一种珍稀矿石,唯有巨魔山脉里才有,所以进山来寻找。他原本带了四个护卫,结果撞上一群食魔,一通战,四个护卫全军覆没,只有他逃了出来。要不是正好撞上梅菲斯等救命,今天就要挂在这里了。

    这些琼恩倒不关心,邓肯就算死了他也懒得在乎。巫师真正注意的,是他手上那根黑乎乎的管子……虽然是个军事盲,但琼恩也能清楚地认出来,这家伙拿着的,确确实实是一杆火枪。

    此时已经天晚,邓肯自然不可能再出山去,只能借宿一宿。夜间正是各种怪物活动猖獗的时候,万一再撞上几个食魔,他就一命呜呼了,好在这些怪物大多喜欢昼伏夜出,很少有大白天出来活动的。此时若不是接近傍晚,食魔也未必会出来。只要过了今夜,明天一早出山,傍晚前应该能回博得之门,就没甚麽大问题了。

    梅菲斯和隆两将那些食魔尸体远远拖开,免得臭味传来,大家就全都要受不了了。火堆生起,众围着默默进餐,大家都对邓肯手中那黑乎乎的管子颇为好,尤其是见他一击轰趴了一只食魔,更可见威力非凡。只是有一件事不明白,既然此物如此厉害,那他还这麽仓皇逃窜做甚麽,直接举起来把这些食魔全数轰飞就是了。

    「呃,那个啊,」邓肯有些尴尬,「这个……还有些技术上的小问题没解决……反正,那个……」

    「不能连续用是吧。」贝纳索和他相熟些,知道他在这方面极度面子,索,免得他支支吾吾的。

    「呃,从某种程度上,是可以这麽理解也没错了……」

    其实很简单,就是贝纳索说的,邓肯苦心研究了近十年,发明出了这杆他称为「火绳钩枪」的东西来。之所以叫这个名字,是因为枪上有一个金属弯钩,弯钩的一端固定在枪上,并可绕轴旋转,另一端夹持一根火绳;发时将火绳点燃,用手将金属弯钩往火门里推压,使火绳点燃火药,进而将枪膛内装的弹丸发出去。这一系列过程自然繁琐得紧,所以发缓慢,中间间隙太长,遇上单个对手还有用,一旦遇上多就完了。邓肯此前发了一枪,打死一个食魔,接着就只能仓皇逃命,根本没时间停下来慢慢装弹点火发。要不是遇上救星,肯定被食魔的大砸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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