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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盏薄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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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盏薄荷 第37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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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些费用,都是和你在一起的那位温先生垫付的吧。『地址发布页邮箱: ltxsba @ gmail.com 』”

    虽然的年纪大了,但并不是什么都不清楚。

    外面湿的雨水似乎渗进来,从迟穗的指尖,一直蔓延到心脏。太冷了,她想,大概是医院的空调温度开得过低了。

    她垂下眼,低低地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穗穗。”放下筷子,想说什么,嘴唇分分合合几次,还是只说了一句,“只希望你好好的。”不想她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孩,要为了自己卑躬屈膝,去求得另一个的欢心。

    迟穗眨了眨眼睛,她这几天哭了太多次,现在连眼眶泛红都觉得疼痛。

    “我也想让好的。”她吸了一气,绪平静下来,抬起,弯了弯眼,“你先吃饭,剩下的给我,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,能将一切都处理好的。”

    晚餐结束后,迟穗收拾了碗筷,在门,恰好碰上了医生。

    主治医生与温敛一起来的,迟穗向温敛点了点,来不及说什么,只能将收拾好的垃圾暂时先放在门,同医生一起走进病房。

    温敛没有进来,这几,有意无意地,他都没有和正式碰过面。

    病房门半开,温敛靠在门,想点起一支烟,不远处悬挂的禁烟标志让他勉强压下这个念。取而代之的,他的目光投向室内,里面有比尼古丁更令他上瘾的存在。

    短短几,她就瘦了许多,天青色的一字肩衣领下,锁骨伶仃。温敛想起上一次抚摸时的感觉,像牛,但现在,应该要给她补充许多牛

    直到这几天,他才发现原来穗穗也是个固执到惊的小姑娘。医院本来有很好的护工,他已经为她的安排好了陪护,可是她不肯,一定要自己去照顾。

    所以今天握她的手腕,窄小的,仿佛一用力就能捏碎。

    其实温敛很难想象,迟穗怎么有如此丰沛的感,能献给她的,也能分离出一部分给予他。

    如果她将所有的感都给予他,没有一丝丝保留,全都给他。

    温敛垂下眼,拨弄着手里的打火机,金属的盖子翻开又被合上,足以让温敛产生眩晕的错觉。如果这样的话,那肯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。

    这样想着,他甚至恨起了里面躺着的老,如果没有她的存在,他就可以独享那么美好的感

    这恨意忽然就浓烈到了极致,他甚至开始冷静地思考,是否可以推翻他刚刚和主治医生讨论的方案,换为更为保守的一种。

    温敛是个自私的疯子,他从来都对自己有很清醒的认识。

    迟穗送医生出去的时候,温敛还在门,他安静地在拨弄手上的打火机,轻微的啪嗒声一下一下。迟穗还要再送医生几步时,温敛走了过来,伸手搭在了她的肩上。

    还是如同牛一般,如果这上面放上花,会更美丽的。

    “医生要下班了。”他说,让迟穗的视线放回到他身上。

    主治医生忙不迭地点,往前方的电梯走去。『地址发布邮箱 ltxsba @ gmail.com』

    温敛将她转过来,打火机放进袋,先以唇测测她的体温。

    “晚饭吃好了?”他压低声音问她,像是怕打扰在门后的病

    “陪吃了一点。”

    迟穗牵住他的手,温敛有着和容貌一样漂亮的手,肌肤白皙,骨节修长,有隐隐蜿蜒起伏的青筋,顺着脉络延伸到手臂。她牵着温敛的手,晃了晃,“没有吃饱,想请你陪我再吃一点。”

    的身体好转过来,迟穗心也随着的身体一样,逐渐好转。她甚至有了特别的心思,别出心裁找了一家餐厅。

    空气依旧湿,这家餐厅开在鱼米河旁,空气湿度似乎更高了一些。迟穗带温敛走上木质的楼梯,窗边有竹帘垂下,单薄的光透过竹帘的缝隙,印在仿佛年份久远的木桌上,有一种岁月静好的美感。

    “这里的松鼠桂鱼是一绝。”迟穗说,“我考上了乌江中学时,带我来这里吃过。”

    那是第一次,她尝到的最美味的一餐。

    虽然这家店开在市井小巷中,但是一座城市的美味,往往就是藏在这寻常的市井小巷里。外面还是湿漉漉的,虽然暂时没有下雨,藏在乌云后的太阳探出了半个,给予这世界短暂的阳光,但相信过了不久,还是会有连绵细雨,叫这鱼米河也涨上一层波

    菜被一道道端上来,鲜艳的颜色,光是看到就觉得可以胃大开。那道被迟穗称赞的松鼠桂鱼也端了上来,她看着温敛拿起筷子,夹起一块,放到嘴里。

    这样小心翼翼的,期待他想尝到美食的,足以让温敛露出迟穗所想要的表

    他总是会满足她的,不是吗?

    迟穗果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,像两道漂亮的弯月,她甚至想晃一晃脚,可惜座椅不够高,让她的两脚都落了地。迟穗也夹起一块,放到嘴里,依旧是记忆中鲜美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是真的好吃。”她含含糊糊地说。

    光调皮地转过竹帘的缝隙,眷恋地停在迟穗鼻尖,可以借此想象到,还是高中生的迟穗,是什么模样。

    “这是第几次来?”温敛问道,他的目光专注于那道光斑,更甚于面前的菜肴。

    “第二次。”

    迟穗快快地回答,“除了你和,没有其他和我一起来过了。”

    还是像一个孩子,急于展示他对自己的重要

    可是任明也不会想到,面前的男,需要在这个重要面前,加以一个唯一。

    趁着这个短暂的晴好天气,鱼米河上慢慢摇过来一艘乌篷船,船上篷下坐着穿雨后天晴颜色一般旗袍的子,在唱着评弹。迟穗撩开竹帘,指着下面的游船说,游客多的时候,这里的游船会更多,到了晚上,船上岸边都会悬挂灯笼,像是梦回几百年前,江南水乡的温柔。

    咿咿呀呀的吴侬软语,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好听,不过若是换一个,想必会不一样。

    温敛侧耳听了一会,而后偏问迟穗,她会不会唱这种柔软的评弹。

    迟穗摇摇,虽然能听到,可她确实不会唱。

    “也许,只会两句。”不忍心看到温敛露出一丝失落,所以迟穗犹豫了一会试探地唱了两句最为熟悉的。

    吐出的声音落到耳里,怎么听怎么怪异。她赶紧摇了摇,然后捂住温敛耳朵。

    “你不要听了。”她贴在温敛耳边,小声说,“我唱得太不好听,你就当做没听过。”

    温敛转过,嘴唇就这么轻易地碰到她的手心里。

    “多好听,像一只小黄莺。”

    是因为温敛的话语,还是他的嘴唇在她掌心开开合合温柔的摩挲,让迟穗的耳根如烧红的晚霞。

    一定是,两者都有的关系。

    她放下手,想起什么,推开了窗。外面的评弹声细细,像春风春雨内。

    “她唱得更好。”迟穗知道温敛一定是在哄她,她那两声顶多比猫叫好听一些。

    可温敛随后却关了窗,还拿手为迟穗遮挡了一下扑面而来的光。

    “也不嫌热。”这一句,更像是温柔的嗔怪。

    之后的话题便从那评弹说到了乌江的天气,这里靠江,靠湖,多雨,与平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真巧。”温敛说,“以往来过一次,正好是晴天。”

    其实温敛也不理解,他为什么能记得那一次短短的乌江之行,大约是那个时候,他的心太糟糕了。他总能记得糟糕的事,用来提醒自己,是哪些让自己如此不开心了。

    总要有为此付出代价。

    “好巧。”迟穗也喃喃,忽然就抬起眼,看着温敛的眼睛。他有如此漂亮的一双眼,瞳孔中能依稀看到自己的模样。

    高中时的迟穗,从未想过能有一天,能在他的眼里,见到自己。

    “我第一次见到你,也是那一天。”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有必要提醒一下,温敛真的是个经病。

    第4章

    她看到温敛幅度很小地歪了,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有一点疑惑。

    迟穗知道温敛肯定会不记得,他不可能会记得的,那时的自己,或者说那时的乌江,对于温敛来说,是可有可无的。

    “我第一次见到你,你亲手递给了我一张奖状,奖学金的奖状。”

    迟穗想起那段回忆,在漫长的记忆中,也是闪闪发光的存在。

    她的眼睛,像是聚集了今天所有的光。温敛感到嫉妒,即使她回忆的,也是他。

    他抬起手,捏了捏她的脸,迟穗眼里的光亮有了形状,是现在他的模样。这才让温敛感到满意。

    “藏得那么。”

    这是在说迟穗关于曾见过他的这件事。

    可是迟穗稍稍仰起了下颔,说:“这不算藏,你也知道,只是你忘了。”

    她小小地反击了一下,然后继续说:“之后,我每年都拿到了那个奖学金。”可是,温敛却再也没来过了。

    这个奖学金,温敛现在才勉强翻出了一点记忆,它是老爷子设立的。乌江这个地方,老爷子从小住过一段时间,所以后来捐楼设立奖学金等等算是回馈社会的方式,乌江也有一席之地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是什么时候,好像是,他名义上的父亲死去的时候。温敛对于这个父亲,着实没有什么印象,见面的次数太少,熟悉程度大概只能比陌生好上一点。

    对于他的死亡,温敛实在没有哪怕一点点悲伤的绪。可是老爷子觉得他会悲伤,他也乐于做出悲伤的模样。那段时,整个温家都糟糟的,老爷子只有温敛的父亲这一个儿子,他膝下所谓的长子,没有半分血缘关系。而温敛的父亲,也只有温敛这一个儿子,即使这个父亲,万分不想承认。

    现在温敛父亲死后,偌大的家产及说不清道不明的资源关系,岂不是全都要落在温敛上。因此许多不乐意了。首当其冲的,就是当时他父亲的妻子。

    在那时糟糟的温家中,温敛遭遇了一次看似平常的车祸,所幸他受伤不重。出院之后,老爷子做主,将他送往了乌江。

    他带着糟糕透顶的心,以及想要让那个尝尝他所受痛苦百倍的想法,百无聊赖地去了一所普通的中学,颁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奖项。

    没想到在那段糟糕的子,能碰到一个可的小孩。

    他在乌江住的时间不长,时局平稳过后,又再回到了平京。不过,就算温敛在乌江的时间再长,恐怕那时的他,也没心同一个小孩玩耍。

    温敛挑了一只颜色漂亮的螃蟹,慢慢地剥壳去脚,将其中的蟹与膏黄挑出,放到迟穗碗里。

    “在平京见到,也不晚,不是吗?”他剥完一只,又去挑第二只,但是盘中好像再没一只模样漂亮的,就抽了纸巾,慢条斯理地擦起了手。

    温敛说的,确实有道理。

    “如果在乌江真正同你认识的话,我也许考不上平京的学校。”迟穗说。

    温敛颇有兴致的挑起眼尾,仍开擦手的纸巾,专注看她,“怎么说?”

    迟穗却卖起了关子,偏不着急说,而是将注意力放到碗中的蟹,一慢慢吃起来。

    温敛对她有十足的耐心,就等着她吃完螃蟹,唇色不知为何,变得红艳艳,最漂亮的玫瑰,也不及它的娇艳。

    迟穗吃完,也去挑了个螃蟹,学着温敛样子剥起来,只是她怎么做感觉都不如温敛剥得那么轻松自在。鱼米河上的姑苏子,又传了婉转的评弹声,大约是已经绕了鱼米河一圈,重新回到故地。

    温敛不着急,急的自然而然就变成了迟穗。她剥了一半,终于无法忍受,放下手,然后说:“你就不好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吗?”

    温敛拿那双被春风吹拂过的眼睛看她,里面的盛着的温柔,迟穗只觉得看一眼就会溺毙在其中。他的声音比乌江的烟雨还要柔和:“我很好,所以一直在等你告诉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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