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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救世主[基建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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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救世主[基建] 第62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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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何塞站在她身边,脸上的表有些复杂:“也许是因为你没有弄清楚那些炼金反应的原理吧?”

    “原理?”金妮喃喃反问,“我没有弄清楚原理?”

    “嗯。龙腾小说 ltxsba @ gmail.com”何塞低看着她,“你用普通的植物代替魔植,也能制出沐浴水,那为什么普通植物能代替魔植呢?”

    金妮不假思索地回答:“因为沐浴水其实用不到什么魔力,所以使用普通植物就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那为什么要烧成灰呢?”何塞又问,“用植物的汁,或者晾之后捣后的末,为什么就制不出来呢?”

    金妮被问住了,一时答不上来。当时她首先确定了沐浴水里根本没有魔力波动,能够清洁也绝不是什么净化问题,而只是带走了皮肤外的污垢。由此推断出,那些魔植完全就是噱,并非不可替代。

    有了明确的目的,她就开始试着用其它植物加。什么榨汁磨她都试过,最后的成功是非常偶然的——她弄来的一种藜,被团里的小孩子顽皮,一把火都给烧了。

    这种藜是金妮特地找来的,因为它生活在海边,跟沐浴水中用的一种魔植生活环境十分相似。

    生活环境相似,其在炼金术中的作用也有可能相似,所以金妮对这种藜抱了很大的希望,当时看着那堆灰,她简直想把熊孩子拖出来揍一顿!

    然而揍是不能揍的,再找藜又需要时间,她只能拿着烧出来的灰,死马当成活马地去做试验,然后就成功了。

    金妮当时以为自己的方向是对的——找到与魔植生活环境相似的植物,取代魔植。这证明了在相似环境中生长的植物,其必然有相似之处,只不过一种被魔化,另一种没有罢了。

    并且她还有个想法:没有魔化的植物,是否意味着对魔力的污染抵御更强?如果是这样的话,也许应该在有魔力污染的地方多种这些普通植物,能够更好地抵抗魔鬼呢。

    金妮觉得自己的想法已经十分了,但现在被何塞一问,才忽然发觉她有很多问题都根本没有考虑到:比如说,后来她曾用新鲜藜试验过,却没能炼制成功,只有将它烧成灰,才能制出成品沐浴水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她竟然没有想一想,为什么必须把藜烧成灰?

    金妮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很思考也很会思考的,比如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考虑过,为何彩虹河里的宝石有不同的颜色?她还试验过把宝石放在火里烧、盐水里泡等等,最终发现有一些宝石,用火烧之后会改变颜色。

    就是靠着这种思考的能力,金妮虽然没有恩,却仍旧成了一名炼金术师。或许炼金协会不承认,但金妮自信她不比协会里那些炼金师差,甚至还更好一些。毕竟她不用术,也能用魔植或魔兽炼制物品——比如说她现在眼睛里戴的,就是用多目怪这种魔兽的瞳孔炼制成的“瞳镜”。

    没有用术净化,而是用自制的炼金药水鞣制之后,多目怪的瞳孔就变成了透明的蓝色,质地轻薄柔韧,即使直接覆盖在眼珠上也毫无不适,并能遮住她原本那两枚颜色不同的眼珠,呈现出来的就是相同的蓝色。

    这种技术,至少据金妮所知,还没有哪个炼金协会有类似的产品。如果她真能被炼金协会所接受,单是这一项,就足够她拿到正式炼金师的资格,能够拥有自己的炼金房。甚至如果多目怪的数量足够多,她还能靠这个赚那些贵和小姐的钱呢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,金妮忽然发现自己疏忽的东西太多了,她以为自己搞明白了的那些“原理”,可能并不够“原”。

    “但是你怎么会……”金妮仰看着何塞。这刚才说的话,简直比她这个炼金师还像炼金师。什么时候,一位骑士会考虑斗气和剑术以外的问题了?

    何塞轻轻咳嗽了一声:“有一件事我没告诉你——我晋级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金妮的眼睛猛然睁大,险些把瞳镜都崩出来,“你晋级了?成为高级骑士了?什么时候!”

    虽然说何塞这次出来除了寻找龙晶,也是想要借机突的,可是这也太顺利了吧?上回灰羽回团里的时候都还没提呢,证明那时候他还没有成功。然后从那会儿到现在——这才多久?而且算一算时间,他一直都跟着那位伯爵小姐,压根也没怎么去历练吧?

    想到这里,金妮的眼睛再次睁大,真的要压不住眼眶里的瞳镜了:“是因为伯爵小姐吗?”

    “是。01bz.cc”何塞不再遮掩地点了点,把陆希曾经跟他讲过的那些话又重复了一遍,“金妮,四大元素的说法也许并不正确。”

    金妮作为一个从来没有觉醒过恩的,对于地水风火四大元素微粒的感受,那是一窍不通的:“我,我以为你跟着她来长云领,只是因为她有可能拿到了龙晶,跟魔鬼签订了契约。而且她还说……”还说要治好何塞的腿。

    “有这个原因。”何塞沉默了一下,说,“其实直到现在我也很疑惑,她究竟从哪里知道的这些……”而且还越来越疑惑了,因为这些道理,教会也不是这样的教导方法,难道真的是魔鬼的办法?

    可是——两个对看一眼,彼此都知道对方没有说出来的话是什么——难道魔鬼的教导方法,还能促进骑士力量的突吗?骑士的力量不是给予的吗?更不用说,那个小隶劳拉,就是在这种教导面前觉醒的恩啊!

    “金妮——”何塞不自觉地抬望着晴朗的夜空,“你说,真的存在吗?”?

    第7章 启蒙之力(三)、伯爵夫做出了蛋糕裙

    被震撼到的, 当然不止这几个

    冯特伯爵坐在书房的躺椅上,伯顿管家在向他汇报霜冻过后田地里的况——况很好,那些烟雾地消除了霜冻, 未曾耕种的田地布满白霜, 可是只隔着几条田埂的那些马铃薯连半点霜打的样子都没有。

    接下来,如果安全度过第二次霜冻, 今年的马铃薯就可以跟往年一样, 足期收获了。而且伯顿管家已经在期待,那些施过土肥的地里,产量究竟能增加多少?能增加一成吗?马铃薯的产量高,能增加一成,就是增加上千磅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伯顿管家简直都在后悔, 为什么当初不再多种点马铃薯呢?

    但是他的伯爵大有点走, 伯顿管家知道是为什么, 事实上他这几天也一直心不宁的,始终在想着那件事。

    “露西在做什么?”冯特伯爵到底还是没忍住。

    “小姐在搞什么分离流水线。”虽然是个很拗的生造词, 但伯顿管家还是准确地念了出来, “说是照着这个程序搞, 谁都能把魔盐和盐分离开来。”

    冯特伯爵脱而出:“不是有那个——那个小隶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劳拉。”伯顿管家尽职尽责地回答,“但是她的能力还太弱,并且小姐说, 能用普通做的事,就该普通去做——”他犹豫了一下, 才补充说, “小姐说, 普通是最大的力量……”

    这话说出来未免有些不太合适——普通是最大的力量, 那官和骑士们又算什么呢?当着冯特伯爵的面,伯顿管家也觉得有些难以出,但是遵从管家知无不言的原则,他还是忠实地重复了陆希的话。而且伯爵小姐说这话的时候,也并没有要遮掩或隐瞒的意思,他复述出来,也不算违背小姐的意愿。

    果然冯特伯爵的眉毛拧在了一起:“普通是最大的力量?”前面那句话说得还不错,后面这句算什么?

    “是。”伯顿管家微微低,“小姐说,因为他们是最大的群体。”

    “最大的群体就是最大的力量?”冯特伯爵觉得可笑,“一群绵羊,比得上一狮子?”

    伯顿管家其实也是这么想的,所以他没有说话,只是把再低一点,表示他非常赞同伯爵大,但并不好对伯爵小姐不敬。

    冯特伯爵很想马上把陆希叫来,问问她究竟是怎么想的。之前他跟她说过那么多话,难道她根本就没听进去?然而他刚想开,就想起了田地里的马铃薯,变成金黄色的水晶,还有那个看起来怯生生的瘦弱小劳拉。

    这所有的一切,都不是用术做到的。

    冯特伯爵抬起的身体又靠回了椅背上。隶都能够觉醒恩,那普通里可能确实蕴藏着他所不知道的力量?

    但,可能吗?难道说隶和普通里,真的藏着无数的能够觉醒恩和斗气的?比贵族的可能还更高?

    不,这不可能!

    冯特伯爵纠结了半天,还是决定先不管。他还是考虑一下商队出行的事吧。但这个时候还没有皮毛和魔晶可卖,就算派了商队出去,要卖什么呢?

    “那些水晶呢?”

    “哦——”伯顿管家连忙回答,“小姐说选出一部分褐黄色的来搞那个……染色。剩下的,她说要换一种……”伯爵小姐生造的词汇太多了,饶是伯顿管家,也得考虑一下才能想起来:“要换一种切磨方式。”

    “水晶还要怎么切磨?”虽然词汇陌生,但想一想倒也能明白意思。冯特伯爵有点糊涂——水晶一般来说就是两种,一种是打磨成圆珠或扁珠,打孔串成项链或耳环;另一种就是用原石天然形成的完整晶棱,只把表面打磨光滑,即可镶嵌成胸针、领夹之类饰物。

    除了这两种,还要怎么切磨,难道是要雕刻吗?冯特伯爵想不明白。而且水晶既滑且硬,并不好加工——当然,大部分宝石都是这样的,只有少部分比较软的宝石可以雕刻,比如萤石、珊瑚和琥珀之类。

    而且,长云领有珠宝匠吗?怕不都跟着教会和商们撤走了吧?

    伯顿管家思索了一下:“夫陪嫁来的隶里,有珠宝匠。”

    作为一位公爵小姐,当初还是要嫁到长云领这样的大领地来,伯爵夫的陪嫁也还是很有气派的。而且既然陪嫁了衣料和宝石,自然也就要陪嫁个手艺,不然难道要让伯爵夫自己去制做首饰吗?

    平民可以迁走,隶是逃不了的,伯爵夫陪嫁来的珠宝匠当然也还在城堡里,只不过冯特伯爵从来不关心这些事,也就根本想不起来还有这样的隶。

    “夫在做什么?”伯顿管家这么一提,冯特伯爵才想起来,自从他回到城堡,好像还没见过伯爵夫呢。不对,应该是在离开城堡之前,就没见过了。

    这对儿长云领里地位最高的夫,关系之冷淡用同床异梦都不足以形容,因为俩根本连床都没有同过,甚至卧室都不像一般夫妻那样相邻,而是各占城堡一边。如果不是因为伯爵夫时不时的还要求共进个晚餐什么的,或者有时会来找冯特伯爵闹点事,两简直就是一副“老死不相往来”的架势。

    尤其有时候闹得太不愉快,伯爵夫就单方面宣布断,好几天都不露一面。以至于冯特伯爵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,他已经有二十多天没见过伯爵夫了,这比从前任何一次断的时间都长!

    冯特伯爵倒不是想见伯爵夫,但也要保证她无恙才行,总不能出了事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“夫她这些子一直在做衣服……”伯顿管家表有些古怪。一方面他觉得伯爵夫闭门不出也好,省得一出现就要跟伯爵大吵闹,反而添些麻烦。可另一方面他又怕伯爵夫又在搞什么奢侈玩艺儿,假如现在就把采购回来的布料都用完了,明年春季怎么办?难道还要伯爵大花钱吗?

    说起来,伯爵夫的嫁妆大都是宝石金币之类,因为嫁得太远,她的父亲只在长云领附近给她买了一处山林,算做不动产。

    可是那山林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山林,从前伯爵夫年轻的时候,还愿意管一管,后来因为每年的产出都平平,无非就是一些木材和野物。野物只能给她的餐桌上添样菜,木材出售之后那点钱也就只够她添几件衣服,渐渐的也就不想再管。算一算,都已经两三年没有过去看看了。

    所以伯爵夫自己几乎是没有什么收的,她的一切开销基本都是冯特伯爵供给,也就是说,她要奢侈排场,那就要花冯特伯爵的钱。

    妻子花丈夫的钱倒是天经地义的,但如果这个妻子丝毫没有做到妻子的本份,却只会给丈夫添麻烦的话……反正伯顿管家是心疼那些花出去的金币的,毕竟伯爵大自己都没有这么奢侈呢!

    冯特伯爵倒不是很在意这些,如果用金币就可以让伯爵夫安静过子,他也觉得不错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是不大经得起惦记的,冯特伯爵刚问到妻子,晚餐的时候他就看见了伯爵夫

    陆希在餐室门跟伯爵夫走了个对脸儿,直接就惊住了——没别的,伯爵夫穿了一件蛋糕裙。

    换到陆希的世界,蛋糕裙并不新鲜,但是在光明大陆,蛋糕虽然已经有了,可是那种多层式的塔形蛋糕都还没有出现呢。

    如今贵族的衣服固然奢侈华丽,但主要装饰还是花边与缎带,层层叠叠地缝在裙摆和胸前,那复杂的花样能看花的眼睛。可是总体来说,裙子还是伞式的,一滑到底,只在最底部搞事。

    而伯爵夫这件裙子,却是从腰部就开始叠加裙摆,每片裙摆都镶有花边,同样华丽到闪瞎眼,而且还能把所有花边的细节都显露出来,可以说是十分高调的炫耀了。

    “夫这件裙子真是太漂亮了!”陆希真不是在说恭维话,伯爵夫在审美上是没得说的,这裙子华丽到眼晕,可又不显得过于花哨庸俗,而且伯爵夫身材高挑,完全撑得起来。要说有什么毛病,那就是配的首饰过重,显得稍微有点儿累赘。

    陆希当初煽动伯爵夫搞服装设计,不过是为了图个耳根子清净,但真没想到,这才多久呢,伯爵夫就真的搞出成品来了!

    伯顿管家也很吃惊。而且他比陆希更熟悉这些衣料,上眼一扫就发现,伯爵夫这一层层的裙摆,大部分用的都是从前的旧料子,换到现在花样已经不时兴了,可是这么搭配起来,就有另一种华丽,丝毫也不显得落伍。

    用旧料子做出一件新衣服来,这简直太划算了!伯顿管家举双手赞成!

    伯爵夫今天也是有心穿着新做出来的衣服来炫耀的。这式样可完全是她自己想出来的,之前从来没有穿过!这样的衣服,穿到社季上去,一定能够引来无数目光!

    陆希当然能想得到这种效果,而且她还想到了别的——比如说那些水晶,如果伯爵夫穿着新衣服戴着新首饰大出风,那简直就是活广告啊!

    于是毫不犹豫,陆希立刻就开始吹捧伯爵夫,给她来了一个从夸到脚,直到最后才谨慎地说:“只是我觉得这条宝石项链虽然漂亮,却有点太重了,加上裙子的下摆,似乎就……”

    冯特伯爵面无表地坐在餐桌旁边,他对这种华丽的裙装向来不感冒,硬梆梆地就接着陆希的话扔了一句:“重得像走不动一样。”

    伯爵夫的脸唰地就了,陆希暗叹钢铁直男无药可救,连忙说:“其实夫有没有想过,可以不用鲸骨撑的。”其实蛋糕裙已经蓬起来了,再加上裙撑占地面积实在是有点大。

    “不用裙撑?”伯爵夫的注意力被引开,低打量自己的裙子,觉得似乎也可以,只是这样一来,裙摆好像就不够大?

    “这样会显得更年轻。”陆希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才惊觉伯爵夫其实才三十岁,比她过来的时候还要小好几岁呢!

    如果是在她的世界,三十岁的好多还觉得自己是小姑娘呢,这种蛋糕裙也是颇多的心,但都是冲着色彩清新甜美去的,力图让自己看起来青春可,没几个会像伯爵夫这样——过份的华丽其实是把她自己钉在了中年这个位置上,生活于她,似乎只剩下了“伯爵夫”这个身份。

    其实也挺可悲的……陆希心里不期然地冒出了这个念

    没错,别看伯爵夫生下来就是公爵的儿,出嫁之后又成为伯爵的夫,其实作为,这样的生活也并没有外想的那么惬意。

    做未婚少的时候,考虑的是学习各种有用没用的礼仪,穿勒得死的束腰,想尽办法地打扮自己,为的是嫁一个高贵的丈夫,不幸这个丈夫,很多时候都不是她们能挑选的。

    等做了已婚,就开始了管家和生育。当然贵族有管家和仆,可以不在这上花费太多心力。然而问题是,你不管家,又能做什么呢?贵族的事业,似乎只有生育和社了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也难怪伯爵夫力都放在衣服和首饰上,她比一般的已婚还要惨一点,因为她跟丈夫形同路,玫瑰城堡也不着她管,唯一的发泄途径大概只剩下了去社季上出风

    所以对伯爵夫来说,成了寡大概还是最好的结局了吧……

    当然,比起那些生为隶,在繁重的工作中经常活不过三十岁的来说,空虚而物质丰富的生活,已经是她们根本不敢想像的美好了。

    伯爵夫不知道陆希在想什么,年轻两个字对她也是一种刺激,她恍惚了一下,竟然不知道应该摆出什么表才好。看看面前孩年轻的面庞和饱满的苹果肌,她有点想发怒,可是年轻两个字又是那么吸引她,她连晚餐都不想吃了,直接转身就走——她得回去把裙撑撤掉看看,是不是会显得更年轻一点。

    “诶——”陆希话还没说完呢,伯爵夫已经走得不见影了。她徒劳地伸了伸手,最后还是颓然地叹了气。

    “过来吃饭。”冯特伯爵不太满意,“你跟她说那么多做什么呢。喜欢那个裙子的话,就让仆给你照着做。”

    那可千万别,这是版权问题,一声招呼不打就照着做,伯爵夫非气疯不可。

    不过陆希不会说出来,冯特伯爵也理解不了,于是她只是笑笑:“您别心这个了,不知道边陲镇怎么样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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