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果是我亲自办理,律师费二十万元。更多小说 LTXSDZ.COM如果是我指派团队的律师办理,最低十万元。”方轶回道。
房祖根两

子虽然是退休工

,但他们工作的单位是国企,待遇不错,属于那种午餐一元有鱼有

的企业,两

的退休工资加在一起过万,家里的生活条件在当地绝对算是中上等。所以方轶才会开

要二十万律师费。
如果是大富大贵之家,他会要的更多。
半个小时后,方轶和隋夏送房祖根两

子离开了律所。下午三点多,隋夏告诉方轶,房祖根支付了全部律师费,二十万元。
下午快下班的时候,杜庸脚步匆匆的走进了方轶的办公室。
“方律师,有个非吸的案子,是程祥玉介绍过来的,我在网上查了下,这个案子在当地影响挺大的,网上的负面新闻很多,咱们要不要接?”杜庸坐在方轶的对面,问道。
团队里有规定,凡是涉黑、非吸、以及社会影响面比较大的案子,必须上报团队进行风险评估后才能签约。
所谓的风险评估不仅是对案件结果的风险评估,还有对律所声誉及承办案件律师(特别是明星律师)执业风险的评估。
设置风险评估的目的很明确,团队不仅要赚钱,还要赚名气,将律师的执业风险降到最低,不能因为律师费,而毁了律所、团队的名声和律师的执业生涯。
“是本省的案子,还是外省的案子?”方轶愣了一下,问道。
“本省的,但不是本市的案子,是北面市里的案子,涉及资金二个多亿,近三亿元。目前有五家律所在竞争这个案子,三家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律所,一家京城律所,还有就是咱们盛德。”杜庸回道。
“哦?!你把具体

况说下。我一会儿找万老板商量下。”方轶说道。
……
周五例会,方轶让杜庸将程祥玉推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

给大家讲下,程都拿着笔站在白板旁,准备做记录。
“我先说明下背景

况,这个案子是渠道方推荐过来的,基本案

是我和程都去北面市里与被告

谈后,被告

提供的,也就是说只有被告

的供述,我们没有看到案卷。
目前一共有五家律师投标这个案子,每家律所拿到的案件材料都是一样的。
这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被告

一共有四位,左寿元、左寿浦、左寿品,他们是兄弟三

,还有秦翠。这个秦翠是三

的表妹。”杜庸说道。
第049章 左家
“这家

是使用什么手段进行的非吸?金融公司?”周颖疑惑的看向杜庸。
“民间借贷,他们不是咱们之前碰到的那种搞金融的,比如p2p。相反左家在当地还是有一定名气的,拥有自己的建筑公司。
左家的业务主要以房地产开发为主,之前他们在当地县里开发了两个楼盘卖的不错,后来又拍了一块地……”杜庸开始讲述案发经过。
左家是搞建筑起家,当年左家老爷子是当地最大的包工

,左家的工程队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,承揽业务。
后来左家老爷子让位给了左家老大左寿元,后者利用关系拿下一家国有建筑公司后,对家族企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,从此摆脱了挂靠经营,为左家的崛起打下了基础。
后来左寿元看准机会,注册了名为祥龙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,法定代表

为左家老大左寿元,其持有祥龙地产百分之五十的

权,并实际控制祥龙地产。他的两个兄弟左寿浦和左寿品分别持有百分之二十五的

权,在祥龙地产任职高管。
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秦翠被左寿元安排进了公司财务部,一年后成了祥龙公司的财务总监。
当地老百姓都说祥龙地产这名字是左家找大师算过的,“祥龙”与“降龙”同音,意思就是强龙不压地

蛇,左家是地

蛇,再强的龙到了这地界也得盘着,也得被降服。
不知道是不是应验了大师的话,反正左家的祥龙地产先后在县里开发了两个楼盘,销售的都非常好,回款很快。01bz.cc
钱赚的太顺未必是好事,在大好形势之下,左家老大做出了错误判断。
三年前,祥龙地产以

民币一点八亿元拍得县里一地土地。拿下项目后不久,房地产政策突然调整,当地银行的贷款政策收紧,祥龙地产无法再从银行拿到贷款,资金链一下紧张起来。
为运作项目筹集资金以及支付前期的银行贷款本息,经过商议,左寿元、左寿浦、左寿品和秦翠以祥龙地产发展需要资金为由,以个

名义、祥龙地产担保或四

互相担保等方式出具借条,以月利率二至五分的利息,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,所借款项均先存

四

各自银行账户。
运作项目需要资金时,从左寿元的银行账户转至祥龙地产银行账户,若其账户资金不足,则由左寿浦、左寿品、秦翠账户转账给左寿元银行账户。
至案发之

,左寿元、左寿浦、左寿品、秦翠共向一百五十二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达

民币二亿八千三百六十三万余元,支付利息

民币三千七百八十六万余元,归还借款本金

民币四千二百余万元。
案发时,尚有借款本金

民币二亿四千多万无法归还,后经公司

产清算,尚有一千二百余万元无法归还。
左寿元等

将借得的资金大部分用于购买土地、工程建设、公司运营以及

常开支,剩余部分用于归还前期贷款本息。
“案发后,左家的律师已经向警方申请了取保候审,目前除左寿元外,其他三

均已取保候审。
我们去左家时,见了左寿浦、左寿品和秦翠,目前案件的大概

况就是这些,左家的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,正在审查起诉阶段。现阶段我们主要是投标,报诉讼方案和律师费。”杜庸说完看向大家。
“根据《最高

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

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0〕号)第三条之规定,个

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;或者个

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

以上的;又或者个

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给存款

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0万元以上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根据上述规定,本案四名被告

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现在的问题在于量刑。
老宋,之前你办过好几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子,你先开个

吧。说说你的想法。”方轶看向宋辉。
“本案被告

是否存在挥霍资金的

况?”宋辉看向杜庸。
“我问过被取保候审的三名被告

,被借来的资金大部分用于购买土地,支付工程建设,以及维持公司运营;还有部分资金被用于归还前期借款本息。
据秦翠介绍,祥龙地产每一笔资金的进出都有账可查,而且他们四

所借的款项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投到项目上,没有使用过现金,通过银行流水就可以查清楚。
四

的银行流水,与出借

手里的借款协议上的数额及转账记录都对得上,从秦翠的表述上看,被告

应该不存在挥霍资金的行为。当然这需要进一步核查。”杜庸说道。
“嚯,他们做的还挺正规,公安机关查案方便了。”云乔惊讶道。
“嗯,这样看来他们是真想开发房地产,不是搂钱后跑路。”曹永正也跟着附和道。
“被告

都是本地

,而且左家在当地家大业大,他们非吸的目的应该还是为了项目,否则事发后左家也不会积极筹款,与债权

协商还款事宜。”杜庸说道。
“本案四个被告
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虽然属于‘数额巨大’,但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所需,案发后被告

积极清退了大部分资金。
我认为本案符合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关于适用缓刑的四个要件,可以做罪轻辩护,奔着缓刑努力。”宋辉把话茬接了过来。
“缓刑?!非法集资二个多亿,可以这么

作吗?”周颖惊讶道。
“嗯,我也觉得有点悬。本案被告

犯罪数额巨大,

节严重,我认为不属于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适用条件中‘犯罪

节较轻’的

形,不应适用缓刑。”吉红英对宋辉的意见也持反对态度。
“这样,既然大家对本案的量刑分歧这么大,咱们各抒己见,讨论下。”方轶开

道。
第050章 关键点
孟广达听后,皱了皱眉

,习惯

的抬手捋了下

发,清了清嗓子说道:“我记得《刑法》修正案(八)对缓刑适用条件作了修正,将原来的实质要件‘根据犯罪

节和悔罪表现,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’细化为‘犯罪

节较轻’‘有悔罪表现’‘没有再犯罪的危险’以及‘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’。
由此可见,吉律师刚才以‘犯罪

节较轻’为标准,判断是否适用缓刑,是可行的……”
云乔见达哥张嘴,就知道他又要发表偏学术方向的发言了,静静等着他的下文,知道他不会以一句同意吉律师的意见来结束自己的发言。
“但是……”孟广达接着说道。
云乔听到此处,露出了微笑,随后看了周颖和宇文东一眼,两

一笑,显然他们也知道达哥的习惯。
“但是‘犯罪

节较轻’中的‘犯罪

节’如何定义是个问题,我认为‘犯罪

节’侧重于反映犯罪的整体社会危害

,是对犯罪主体、犯罪主观方面、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以及犯罪客观方面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。
而《刑法》分则具体罪状中的犯罪

节,一般表述为

节一般、

节严重、

节特别严重三个层次。它们是决定刑罚档次的犯罪因素,刑法理论上又叫基本构成和加重构成。
从《刑法》文本及司法解释规定来看,《刑法》分则具体罪状中的各类

节,主要体现为对犯罪客观方面的评价,一般不涉及犯罪主体、犯罪客体等其他犯罪构成要素,尤其是在数额犯中。
由此可见,缓刑适用要件中的‘犯罪

节’与具体罪状中的‘犯罪

节’不是一回事,含义不一样,在逻辑上不具有同一

和当然的对应

。
所以,我认为不应将两者混为一谈。
换句话说,不能认为凡具有《刑法》分则规定的‘

节严重’的

形,均不属于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‘犯罪

节较轻’。
否则的话,很容易得出,凡具有严重

节,依法应当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被告

,一律不能适用缓刑的不当结论。”孟广达解释道。
吉红英也是资

律师,自然能理解孟广达的解释,她没说话,在回味着达哥的解释。
“我记得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扰

金融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

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

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本案涉及二个多亿,应该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吧,所以我觉得被告

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如果是这样的话,如何应用缓刑?”曹永正说完,看向杜庸和宋辉。
“我是这么理解的,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中,只提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

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

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但是目前司法解释中并没有对数额特别巨大进行明确规定。
而所谓的‘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

节’,依照《最高

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

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,是指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

形之一的:()个

犯罪数额00万元(单位500万元)以上;(2)个

所涉存款对象00

以上(单位500

以上);(3)个

给存款

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(单位250万元)以上;(4)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。
从上述规定来看,前三种

形对应‘数额巨大’的认定侧重于犯罪数额和犯罪对象的数量;第四种

形对应‘其他严重

节’,侧重于犯罪危害后果。
而所谓的‘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’或‘其他特别严重后果’,从司法实践来看,主要是指犯罪导致被害

自杀,造成群体

sf,严重影响社会稳定、民愤极大,强烈要求从严处置等

形。
就本案来看,虽然涉案数额有两亿多,但是本案并不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

节。从数额上看本案属于数额巨大。
所以,我认为本案的量刑范围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,针对纯粹因‘数额巨大’而提档处罚的,在司法实践中,可通过退赃等经济手段,在相当程度上修复其犯罪危害,是可以适用缓刑的。
对于具有“其他严重

节”的,则出于对司法裁判的社会可接受

等社会效果的考虑,纵然在三年有期徒刑的起点刑量刑,一般也不会对其适用缓刑。”宋辉解释道。
“本案中,被告

非法吸收的资金达二亿多,虽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规定‘数额特别巨大’的

形,但本案的犯罪数额相对一般案件而言应该算是‘数额特别巨大’。如果咱们建议法院判处被告

三年有期徒刑,并适用缓刑,是否有悖罪刑相适应原则?”隋夏突然问道。
“嗯,你说的这个问题可能会成为本案量刑的关键点,不过我觉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其特殊

。
就一般数额犯而言,犯罪数额本身是决定其犯罪

节轻重的主要因素,在犯罪总额远远大于法定起点刑数额且无法定从轻处罚

节的

况下,仍在起点刑量刑,确实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。
但是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言,《最高

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

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,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,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,可以免予刑事处罚;

节显著轻微的,不作为犯罪处理。
这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一般犯罪的一个明显区别。不能只看犯罪数额。”杜庸回道。
第05章 绝对是个肥活儿
“之前,我在办理同类案件时,为了搞明白上述规定是否存在犯罪数额限制,特意在网上查了下。
《关于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作具体应用法律若

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》(《

民司法》20年05期)第四条,就‘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,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,可以免予刑事处罚;

节显著轻微的,不作为犯罪处理。’的规定,有以下表述:
‘针对该条,起

过程中有意见认为,应对免予刑事处罚的

形加以数额限制,对于数额巨大的,不得免予刑事处罚。经研究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有其特殊

:一是犯罪数额往往很大,如设定数额限制,本款规定在实践中将可能毫无意义;二是非法吸存犯罪的危害

主要体现在不能归还所吸收资金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,故未采纳。’
由此可知,上述规定并没有犯罪数额限制,只要满足条件即可。
根据‘举重以明轻’的原理,既然具备上述条件,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作无罪处理,那么更可以对被告

予以从轻处罚。
回到本案,本案被告

并没有完全清退所吸收资金,故难以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或作无罪处理,但本案实际上已基本具备‘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’和‘积极清退所吸资金’两个关键条件,我认为,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的从轻处罚原则。”宋辉一脸严肃的解释道。
(注:202年2月,最高

民法院对《最高

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

问题的解释》进行了修改。
修改后的《最高

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

问题的解释》自2022年3月

起施行。
修改后的解释第三、四、五条对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,以及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

节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

节”等进行了调整和细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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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同意宋律师的意见。原因有三:
第一,从动机上看,被告

借款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所需。综合全案分析,本案被告

之所以在开发房地产中要向民间集资,主要原因有三个: